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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4個方法
2021-06-15 1491
近期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》。會議提出要強化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屬性,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,建立合理補償機制,穩定調價預期,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、醫保基金可承受、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,提高醫療衛生為人民服務質量和水平。
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改革是我國醫療醫保聯動改革的深水區。在全民醫療保障制度下,應基于公益原則,建立有序競爭的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機制。專業人士建議從四個方面入手來推動這項改革試點。
一是引入內部市場競爭。在地市統籌和總額預算管理的基礎上,綜合醫院實行DRG打包付費、結余留用(危重病組開包DIP、合理超支分擔)的付費機制,由此形成醫保基金支付與醫護服務績效掛鉤的點值,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下引入內部市場競爭機制,為建立價格調整機制奠定基礎。
二是醫療費用合理構成。住院、門診和社區服務醫保支付分布合理。醫院在醫保預付和費用收入的基礎上進入成本管理,實行醫藥護技管比例管理法,其中醫務人員(含護理、醫技、管理人員)收入占比達到60%,剩余40%為藥品、檢查、設備、后勤等占比,由此形成醫護勞務和醫用藥材兩個市場,建立醫保醫藥協同發展的價格調整機制。
三是建立藥品研發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和臨床評估的大數據平臺(GPO)。從下游的臨床用藥評估,到上游的研發生產,融為一體化的大數據平臺,是建立動態價格調整機制的必要條件。
四是實現整合醫療。DRG/DIP改革可以促進綜合醫院提質增效,發揮龍頭作用,把一些常見病、慢性病下沉到社區醫院和賦能社區醫護服務,讓管理式醫療覆蓋到居民和患者。加快市縣(區)和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,建立總額付費機制,實施居民健康狀況評估、家庭醫生工作績效評估、建立按人頭加權的預算機制,形成“總額預算、結余留用、錢隨人走、績效獎勵”的付費機制。
最后,堅持醫防融合、平戰結合、全專融合,夯實社區衛生醫療服務能力,實現區域整合醫療,包括臨床、機構和體系的整合;在實現醫療服務可及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控制成本,提高醫院運營效率和醫保基金使用效率,實現合理定價的目標。